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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1年安然公司会计丑闻的曝光,引发了世界各国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各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以便于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我国为了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多部门也相继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积极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目前我国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主板市场上,并且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多侧重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背景下,而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背景下其与股价的相关性的几乎没有。基于此,本文以有效资本市场等相关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通过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两者的相关性进行研究。本文选取了我国中小板块的576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内控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计算标准,将一些定性的信息予以量化。然后通过运用事件研究法,分别对所研究样本的平均超额收益率和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进行单样本检验,研究证券市场的超额收益率在事件期内是否具有显著性,并根据研究结果对事件期内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具有价值含量加以判断。研究发现,在所研究的事件期内,某些事件窗口的累积平均超额收益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且主要集中于事件公布日前。为了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文进一步运用回归分析,检验引起超额收益率显著的因素是否来源于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回归分析结果发现,证券市场对内部控制信息的反应并非十分显著,这说明中小企业板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信息含量,虽然信息含量是有限的。并且通过研究结果可以发现,中小板企业充分披露的内控信息能够对股价产生正面影响。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投资者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正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