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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经济总量更是达到了世界的前列,但是,我国经济向市场化转变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尤其是我国的产业结构还很不完善,我国广大的劳动者主要从事的还是劳动密集性的产业,在我国这样一个世界第一的劳动就业密集性国家,劳动和就业的权利能不能得到保障不仅是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切身的合法利益能否实现,关系到用人单位的自主用人的权利能否得到贯彻,也关系到我们依法行政的法治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宏伟蓝图能否成为现实,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伟大国家能否得以建立的重大问题。而劳动监察作为劳动行政执法,代表着国家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对于建立我国规范的劳动和就业环境,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我国劳动和就业领域的法治化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纵观我国劳动行政执法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在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时期,劳动行政执法即使在行政执法的领域内也是被严重的虚化和弱化的,既有观念上的问题,也有现实中的问题,不仅无法可依,即使是有少量的政策也是贯彻的很不到位。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劳动行政执法有了较大的发展,我国就业和劳动领域的法制状况有所改变,但是,我国目前的劳动法治状况,无论从立法,执法的体制,执法人员的素质等都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的实际需要,某种程度上讲,已经不能很好的担当其应该具有的作用。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我国的劳动监察无论从法治的层面还是技术的层面都和西方发达国家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仔细分析我国劳动监察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对我国劳动监察进行改革的建议应该也是有益的。本文以现代行政法律理论为基础,从应然和实然两个方面着手,从劳动监察的理论依据,制度设计,执法效果,以及和国外相关执法状况的对比中找出我国现行劳动监察存在的问题、问题的根源,以及完善我国劳动行政执法的建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即论文第一章。该部分对劳动监察理论作基本论述,分析劳动监察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范畴。第二部分,即第二章,该部分对我国劳动监察存在的问题做一些分析。第三部分,即第三章。着重分析我国劳动监察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第四部分,即第四章。根据前三章分析的内容提出改善我过劳动监察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