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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管理制度对于规范检察官的执法活动,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高效地行使检察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国检察机关现行的队伍管理办法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没有突出检察官职业化的特点,制约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为了改革与检察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检察官管理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确保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能,必须对检察官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运用理论探讨、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简要介绍了检察官管理制度的历史渊源、我国检察官管理制度的发展现状以及国外检察官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在此基础上,以荆州市检察机关为视角,着重分析了我国现行检察官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并立足中国政治体制的客观实际,从检察工作规律出发,就如何从完善检察官选任机制、保障机制、奖惩机制等方面来构建行政管理模式下更加合理和相对独立的检察官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章是我国检察官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弊端。指出了当前我国检察官管理中存在任职低质化、职位管理宽泛化、职能行使行政化、职业保障普通化、职业培训形式化、监督惩戒虚设化等突出问题;第二章是国外检察官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及其借鉴意义。分别对国外的检察官选任制度、职务保障制度、考核惩戒制度以及培训制度进行了系统介绍;第三章是对改革完善我国检察官管理制度的构想。在对现行制度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探索提出改善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建立科学选任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模式、优化检务保障、强化职业培训和考核惩戒措施等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