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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应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差距大,造成贫富差距大,挑战了党的执政的合法性。党和政府提出“先富带动后富”的政治承诺以及到2020年贫困户全部脱贫的伟大目标。这也推动政府必须下决心消灭贫困,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伴随农村年轻劳动力的大量出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匮乏,给扶贫攻坚工作带来新的人、财、物的挑战。与此同时,公民的政治意识不断觉醒,渴望参与到公共事务。如何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缓解基层政府扶贫压力,打好扶贫攻坚战成为现阶段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全面建设小康为研究背景,以山东省A镇为研究对象,以善治为研究视角,梳理了国内外扶贫理论,借助于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法对乡镇扶贫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贫困户等进行深入研究。首先,阐述了A镇政府面对扶贫压力比较大,积极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让他们作为帮扶主体,参与到精准扶贫队伍中,提供了多种帮扶方式,如“三产融合”、金融扶贫等帮扶措施。这缓解了政府的扶贫压力,整合了社会资源,让企业和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扶贫合力。其次,分析了这种多方参与的扶贫模式的优势:一方面使贫困村的面貌发生改变,村企合作,整合村庄资源,贫困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另一方面,通过的上述帮扶措施,贫困户的生活也得到改善。并且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精准扶贫实践,形成了多方的合作、互动和监督,对各方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发挥了多方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作用。然而,经过进一步研究,发现精准扶贫的多方参与机制存在不足之处,如贫困村出现“扶富不扶贫”的现象、村民对精准扶贫的认知不清晰、企业和社会组织帮扶不够给力和贫困户脱贫效果不够明显。追本溯源,我们认为造成上述不足的原因为贫困户的识别方式不够科学、扶贫信息渠道不畅、多方帮扶不到位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其实质是善治中没有做到法治性和公正性、透明性和回应性、参与性和有效性、责任性和廉洁性,直接影响善治效果。因此,我们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精准的多方参与机制,包括建立机制构建(科学识别、多方合作和完善监督机制)和平台建设(沟通、互助、机会和培训平台)以及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和奖励制度),以达到善治的法治性和公正性、透明性和回应性、参与性和有效性、责任性和廉洁性目的,实现精准扶贫绩效显著提升。只有采取上述措施才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更好的互动、合作关系,更好的发挥在精准方面的合力作用,让贫困群体永久摆脱贫困,过上小康生活;使贫困村改变脏乱差的面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总要求,为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