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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一词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极高,甚至于大家在用时就不假思索了,以为它就是一种看待问题的方法,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方法,其实此概念的涵义远非如此,也并不仅限于方法论角度,它有其历史发展的渊源,有其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辩证法早在古希腊就有了,发展到苏格拉底,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期间,辩证法的涵义也有许多扩充,而苏格拉底赋予了他的辩证法独特的含义和使命,促使生存个体的主体性觉醒,以及开启了西方历史上理性主义的传统,建立了一种融认识论和道德哲学为一体的人的哲学,从而使辩证法的涵义得到了史无前例的丰富。鉴于此,非常有必要梳理一下在古希腊,辩证法发展的历史脉络,阐述一下苏格拉底辩证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苏格拉底辩证法内在涵义,及其特征以及对主体性觉醒的作用以及知识与美德的关系,从而更好地了解苏格拉底的人生使命和他命运的必然性!苏格拉底把古代的辩证法从主观的、感觉式的运用中解脱出来,成为理性的哲学思维的方法。他在与人讨论中,采取问答法,他总是声称自己“无知”而总是处于发问的地位,实际上总能用问题本身诱导对方,潜在地规定了论辩的方式,从而以并非完全抽象的方式或硬性的“逻格斯”的方式来趋向那“德性本身”和普遍的定义。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是与哲学的内在发展理路相符相应的——只有把哲学关注自然转到关注人世,从探索“存在”“本源”到叩问“心灵”“自我”,才会去追寻人的生存的自由状态,寻求最高的“善”!苏格拉底的辩证法的产生的历史必然性,苏格拉底辩证法的涵义、特征,苏格拉底辩证法与其哲学观的关系,苏格拉底辩证法的巨大意义,苏格拉底如何看待美德与知识的关系,以及苏格拉底如何通过辩证法启发人的主体性意识、人的理性思维,怎样看待苏格拉底之死的必然性等问题都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通过本文的分析,试图让大家从理论上对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有一个重新的反思,也力图唤醒蕴涵在每个人内在的主体性意识,来审视我们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