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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听证是一个程序上的问题,是用以规范土地征用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文章的叙述以听证的产生和功能作为切入点,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围绕听证功能的实现展开。本文试图在研究我国土地征用听证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土地征用听证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建构我国的土地征用听证的制度体系。本文由五个部分组成。前言,简要介绍本文的写作目的及我国土地征用听证存在的问题。第一章,介绍了听证制度的起源与程序功能,对我国土地征用听证的产生做了分析,并且通过比较我国其他听证制度及国外的土地征用听证总结出我国土地征用听证的特点。第二章,概括我国土地征用听证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听证缺乏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听证的范围不包括目的,听证的笔录没有法律约束力等,认为听证在程序设置上存在缺陷。第三章,通过借鉴国外经验,针对我国土地征用听证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制度和程序三个层面上提出完善的构想。具体内容包括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听证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构想,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听证的范围设定和确立我国听证笔录效力的制度构想,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听证的程序构想。结语,指出土地征用听证问题的解决对于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