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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资源同水资源、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等同等重要,已被我国政府列为国家保护的十大重要资源之一。风景名胜事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先导,已成国际国内的共识,而且这个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所释放出的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广泛而深刻的潜能,日趋明显,具有广阔的前景,保护好这些珍贵的资源是历史和现实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论文以长沙县为例,通过文献研究与实地调查,对长沙县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评价与保护研究,取得研究成果如下:一、资源调查成果:长沙县共有风景资源2大类7中类29个小类,共168个景源单体,其中自然资源54个,分属地景、水景、生景,人文资源114个,分属园景、建筑、史迹、风物。自然景源主要是以地景为主。人文景主要是以宗教建筑、风景建筑和纪念建筑为代表的建筑景源为多。二、资源评价成果: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空间分布较散。在长沙县20个乡镇中,几乎每个乡镇都有比较重要的景源,但景源之间相距甚远。由于缺乏纵深,使得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的地域布局呈一不规则的纺锤形态。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总体价值不高。运用层次分析法对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评价的结果表明: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中,一、二、三级景源的数量较少,其中绝大多数为四级景源。在众多景源中黄兴故居的分值最高,居于首位。但是大多数景源的分值较低,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和特色。三、针对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评价分析,提出开发和保护建议:①以生态为基础,加大保护力度;②重点突出,逐步申报一批风景名胜区,形成独具特色的规划目标;③优化组合,构建合理的景源布局结构体系;④远近结合,采取恰当的开发战略;⑤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风景名胜资源的内涵与品牌。同时风景名胜资源是研究自然现象、追踪历史演变的重要基地,也是人们旅游度假、休闲养性、欣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奥秘的重要基地。通过对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和评价,期望对长沙县风景名胜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