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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执行力是保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发生的一些事件表明,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存在执行力不足的问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当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许多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共政策,但各级政府在执行落实政策上的效果往往各不相同,对政策的有效执行已成为各级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政治的转型尚在进行之中,还没有形成完备的政府执行规范和政策执行机制,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的执行力还不足,强化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将是“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影响我国政府的执行力的因为,探讨有效提升我国政府执行力的对策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2006年马鞍山市开展的城市综合整治“大拆违”活动为例,对基层政府和执行机构的执行力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考量马鞍山市对违法建设控制和处理的具体做法,分析利弊,并结合公共政策执行的相关理论,提出政府及其执行机构在建立完善的执行机制,运用充分的执行资源,采取有效的执行手段,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的途径。本文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意义和方法。第二部分是政府执行力的相关理论概述。着重阐释政府执行力的内涵、特性、构成及政府执行力在现代政府建设中的作用。第三部分是对政府执行力不足的表现及原因分析。以马鞍山市“大拆违”工作为例,从执行主体、执行资源、执行环境、执行机制分析当前政府执行力不足的因为。第四部分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对策探讨。认为,应当从提高执行主体素质、完善公共政策方案、优化政策执行环境、改善目标群体支持、健全执行保障机制等方面来提升政府执行力,并提出马鞍山市“拆违”工作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