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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食品在改善人们饮食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为农民增收、出口创汇、发展经济创造了条件。然而,重大动物源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揭露了动物源食品不安全的现状。兽药、农药残留超标、工业、环境和微生物等污染在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同时,给动物源食品的正常国际贸易带来了显著障碍。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泛滥的今天,不安全的动物源食品正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把柄。因此,加强动物源食品的管理,保障动物源食品的安全在我国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的成功经验是加快我国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的捷径之一。本文对国内外的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行系统研究,目的在于了解主要发达国家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现状,进行比较分析。明确异同,进而提出我国完善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性建议,推动我国动物源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描述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从动物源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制、安全标准、认证体系、残留监控体系、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应急反应机制、预警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非政府机构、产业界和消费者作用等方面对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我国的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行系统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了我国完善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性建议。研究发现:欧美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以强大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并且法律法规的制定以科学的风险分析为基础,预防原则为核心,修订及时,公众参与,透明度高;政府监管部门机构庞大、执行力强,手段先进,保障有力;行业诚信度高,责任心强;社会作用显著。相比而言,我国在动物源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存在不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理顺;安全标准的制定需要以科学的风险分析作为指导;安全认证体系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残留监控体系还存在相当的不足;追溯制度还刚刚起步,而且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还没有正式的食品召回制度;应急反应机制进步显著;技术性贸易措施还很不成熟;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面存在不足以及我国还没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产业界和消费者的积极作用。本研究提出完善我国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建议:完善我国动物源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政府各监管机构间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建立风险分析机制,科学制定动物源食品安全标准;逐步推广和采用GMP、SSOP和HACCP体系并进行强制性认证;加强动物源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动物源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动物源食品召回制度;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产业界、非政府组织和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从现有资料来看,本课题对国内外的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行系统研究尚属首次,因此这也是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所在。本研究可能的价值在于为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动物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性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