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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范围来看,伴随着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资源丰裕国家或区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中国是一个矿业大国,在近一个世纪的大规模采矿活动中,不仅大量消耗了矿石资源,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水系、土壤污染,引发了长期性、大范围的生态破坏,给矿业地区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和危害。从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来看,迫切需要对资源开发区域出现的资源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相应的补偿,促进矿业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源上讲,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是由于矿业过度开发引起的,深层次的原因是经济利益驱动和管理不到位,资源利用的外部性问题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调节和补偿。当前,我国在矿山地质环境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方面己迈出了步伐。但是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不系统不深入。因此,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补偿机制有关理论的研究,对于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一种可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综合治理新途径,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经济社会价值。如何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补偿机制,加速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成为当前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一些发达国家在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包括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补偿方面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我国也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制定了一些生态保护政策,但缺乏法律依据和国家整体政策指引,各地的矿产资源生态保护的整体效果不好。本文系统阐述建立我国矿产资源环境补偿的社会背景,系统分析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政策进程和实施效果,梳理出我国建立矿产资源环境补偿机制面临的现实困难和机制障碍。作为经验借鉴,阐述国外有关矿产资源环境补偿政策实践,结合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从补偿资金的筹措机制、使用机制、行政部门间协调规划、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建立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