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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正处于开始探索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带来的是农村社会结构深刻的变化,农民的民主化水平较之前得到了较快提高,带来的是村民自治的不断完善。面对多主体并存的农村社会,加上我国的特殊国情,农村社区治理更应该被关注。为了实现农村社区善治,政府理应转变传统"管控型"思维,在新形势下转变治理结构,将有关农村社会发展的多元主体纳入到农村社会治理中来,积极促成政府、农村居民、农村社区组织、市场"四位一体"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如何使多元主体间共同合作、协同治理,是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难题,这也是文章所关注的核心议题。文章将通过五个部分对该议题展开研究。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内容为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中国的农耕文明衍生出的"三农"问题是现阶段亟需解决的问题,农村社区的治理创新更是被提上日程。关注农村社区中存在的多元主体研究对于农村社区治理的善治追求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第二部分从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缘起展开论述,主要阐述Y村的基本概况,以及Y村社区的治理现状:农村精英参与社区治理、村级集体经济迸发新活力、乡村文化的流逝以及乡村环境改造的不彻底。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Y村社区治理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围绕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欠缺、政府的保障水平、乡村文化传承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以及未来可能的方向。面对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在治理中失灵情况导致的诸多现实性难题,倒逼政府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以下几种模式:以政府为主导的纵向行政管制型治理、社区自治与政府推动的合作型治理、社区自治型内生治理,并分析以上三种治理模式及其不足。第五部分利用多元治理理论的合理内核,结合社会的多元发展,提出我国治理方式变迁的转向诉求。结合Y村的治理现状中存在的治理困境,从多元治理的理论视角出发,提出多元主体参与对于农村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构建。即各主体合理发挥主体功能、作用,民主协商、互动共治,针对农村社区治理中涉及的不同范畴进行分类治理:增强农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能力;建立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巩固农村文化遗产传承的基础;建立以农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阐明了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在此基础上合理发挥主体的作用构建了政府、居民、农村社区组织和市场的多元化治理模式,参与和相互合作。农村社区治理本质上是一个基于单向管理和双向互动的治理结构,趋向于互相治理、合作协商和自主发展的主体多样化的治理过程。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有其特殊性。农村中充斥着多种多样的利益群体,其多元化致使社会治理越复杂,单单依靠政府的作用难以解决这一艰巨任务,多元主体的参与对农村社区治理环境的改善大有裨益。各主体间的彼此调适、互相博弈对农村社区治理趋向善治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