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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垃圾处理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严重,矛盾越来越突出,传统的经营模式受到质疑。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生活的重要保障之一,是城市功能的主要构成部分,与人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城市环境息息相关。加快城市垃圾处理的步伐、建立城市垃圾处理良性的运行机制,直接关系到经济的良好运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政府部门的紧迫任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为了回应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的批评,开始了民营化改革的尝试,西方国家民营化改革中垃圾处理民营化是其中内容之一。同样始于1978年的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体制得以转型。但是,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然被国家垄断经营,不利于公共服务的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已经逐渐迈入了民营化的发展道路。城市垃圾处理的民营化改革促进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但由于市场本身存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政府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过失,政府责任出现了公共利益受损、权钱交易、腐败、监管等的缺失,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实际上,城市垃圾处理民营化改革并不代表政府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只承担更小的风险和责任,政府所移交的仅仅只是服务项目的提供,并不是责任的转移。在城市垃圾处理民营化的进程中,研究政府责任的目的在于明确政府责任,寻求民营化改革的解决路径。本文对公共服务、民营化和政府责任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从内在逻辑、现实运行以及条件保障来说明公共服务民营化与政府的责任,从而为城市垃圾处理民营化改革和政府承担的责任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就政府在城市垃圾处理民营化中的责任和原因进行了分析,以杭州市垃圾处理民营化改革作为案例,剖析了民营化过程中政府责任缺失存在的制度上供给不完善、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行政垄断、政府监管错位、政府资金投入短缺、公共利益难以保障、容易滋生腐败、引发社会稳定等问题。在借鉴美国和日本政府垃圾处理民营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探讨增进政府责任的路径选择,以此来推动城市垃圾处理民营化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