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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是随着20世纪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对于股份公司中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逐步深入而提出来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区别于其他形态企业组织的重要特点,也是构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推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对经营管理者具有有效和长期激励作用的最佳制度安排,就是让其与资本所有者共同拥有企业的所有权。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作为西方企业对公司管理层进行长期激励约束的重要制度形式,自引入中国以来,对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根本上说,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应该是由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税法、会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协调配合组成的一种较为成功的公司高级员工激励制度,但是,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不仅没有为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留出足够发展的空间,反而客观上设置了诸多的障碍,使真正的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难以确立。所以,法律障碍的突破及整体的规制成为在我国顺利推行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当务之急,本文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此展开了分析。全文除导言、结束语外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对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概述,分析了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内涵,对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概念作了界定,对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特征进行了归纳,同时为了更好地理解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内涵,进一步分析了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学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推行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了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国外的产生发展趋势及其在我国的立法现状和试点评析,在分析我国的实践模式与国际惯例的差异及弊端后,站在发展的角度上,认为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实践是大势所趋;第三部分切入我国推行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指出了中国实行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制约瓶颈所在。当法律满足不了现实需要的时候,修改法律也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第四部分是该论文的重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