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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不断取得进步,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却一直固步不前。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我国目前法律多予以限制的规定。要想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的分割局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就必须要直接入市,因此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是必然趋势。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公有制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用地市场,做到“同地、同权、同价”,从而保障农民利益,让农民也享受到城市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通过我国部分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表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构建合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实地的调查报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概述,具体包括相关的概念界定以及流转现状的介绍;第二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分析,具体包括目前国内学者的主流观点以及流转的利弊分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包括可行性的理论基础和实证分析;第四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构想及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