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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很多上市公司为了在这种不景气的经济背景下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更好的融资条件并实现企业自身利益,开始进行变本加厉的盈余操控。盈余管理不仅不能为企业带来收益,还可能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决定,尤其是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相对应计项目盈余管理而言不仅操控方式极为隐蔽,且影响后果也更加严重。因此理论界一直在探讨究竟哪种方式可以抑制这两种盈余管理行为。内部控制COSO报告指出,内控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自美国“萨班斯法案”之后,2008—2010年五部委也先后出台了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内的内部控制配套文件,要求上市公司规范内部控建设,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同时加强对内控的监管。自此后,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的关系逐渐成为理论界重点研究对象。为了证明二者之间确实具有相关性,且内部控制确实可以抑制盈余管理,本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先从理论出发,通过对委托代理理论、现代企业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的分析和推导,从理论上构建了二者关系图,证明了内部控制确能抑制盈余管理。在此基础上,本文首次引入产权性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不同产权下内控质量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变化,从理论上证明了国有产权性质可以强化这种抑制作用。为了对这一结论给与数据上的支持,本文手工搜集2010——2012年沪市A股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首次采用传统的内控信息披露质量与最新的迪博指数相结合的方式度量内部控制质量,同时借助Jones模型和Roychowdhury模型来分别度量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并构建内部控制质量与这两类盈余管理的关系模型,进行包括描述性分析、相关性检验、回归分析在内的实证分析,力图从数据上证明不同产权性质下高质量内部控制对于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研究结论表明,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高质量内部控制均能抑制应计项目盈余管理,且国有企业的这种抑制作用更加显著;但是无论哪种产权性质,内部控制均不能对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进行抑制。文章在最后对这一结论进行了解释,并提出相关的政策意见,希望为这一研究领域提供新的经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