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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产品泛指所有通过互联网管理的理财产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类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自2013年6月蚂蚁金服推出“余额宝”,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16年和2017年全年互联网理财产品成交量分别达到了2.0万亿元和2.8万亿元,截止至2017年底,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交易总规模已接近15万亿,几乎占2017年GDP总量的20%。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在短短5年间取得如此发展主要得益于突破了原有高门槛、赎回期长的理财模式,降低交易风险,实现透明、平等理财,符合了中国现有的体量巨大的低收入长尾人群的投资偏好。与传统银行的“富人理财”模式不同,低收入长尾人群进行投资理财时希望能够随时满足其现金需求,且在低风险条件下获得更高收益。因此,基于消费者需求而生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其独特性——容易受到投资者情绪的影响,且引起的风险无法简单地用现有的某个或者某些市场风险因子衡量。同时,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的投资者参与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表现趋于复杂化,互联网理财平台密集爆雷和理财产品市场化违约事件等金融异象的发生利用传统金融理论进行解释较为困难。由此可见,将投资者情绪引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研究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带来的非理性行为以及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和互联网理财产品回报的互动关系是金融监管机构和学术界亟待解决的问题。现有的关于互联网理财的研究也以中国学者为主,集中在其特点、风险分析、监管以及与传统理财的对比上(谢平和邹传伟,2012;詹欣和尚妍,2016),而从投资个体角度研究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文献比较缺乏,尤其是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投资者情绪等行为因素的研究。目前许多研究投资者情绪的相关文献主要集中在股票市场,主要由于其发展相对成熟、各指标体系完善、数据易得,相比之下构建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的投资者情绪难度较大。本文引用了四个类股市指标以及反映互联网金融特征的六个指标,一起构建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指数(IFIS)。应用从2014年1月到2017年12月的Wind数据库和网贷之家数据库的月度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首先,本文引用了新增平台数量、新增问题平台数量、成交额、换手率四个类股市指标,并特别增加了反映互联网金融特征的资金净流入量、投资人数、选择互联网理财的比例、个人可投资总额、互联网金融指数、网贷人气指数六个指标,一起构建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指数,这是目前为止较为完善的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者情绪指标体系。其次,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传统金融行业存在风险溢出效应,因此互联网金融市场与传统的金融市场(股票市场)之间的投资者情绪可能相互影响。本文采用VAR模型来分析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指数与中国波指(iVIX)可能在当期及未来若干期都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动态关系,同时也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建立的是一个准确衡量互联网金融市场投资者情绪的指标。最后,本文在OLS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使用GARCH(1,1)-M模型对基于互联网金融特征的投资者情绪指数与理财产品回报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实证研究最终得出如下结论:1)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与互联网理财产品回报之间呈负向关系,且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造成的系统性风险会通过互联网理财产品价格波动影响预期收益,得到风险补偿,这与基于股市投资者情绪的研究结果一致。2)基于Granger因果检验的互动研究结果指出:存在着从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到互联网理财产品回报的单向因果关系。3)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与中国波指(iVIX)两者之间相互冲击、影响,证实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一定程度的挤出效应。4)还有一个有趣的发现是,与国内外股市投资者情绪相关研究的结论相反,由IPO数量衍生而来的新增平台数量与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情绪呈负向关系,这可以通过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阶段性监管政策得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