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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评价一个政府的治理能力,不仅要看它在社会生活正常情况下的表现,更要看它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候的表现,即政府的应急处置水平。而作为政府应急处置的特殊而主要的主体之一—公安机关将扮演着不同寻常的使命。因此,公安应急处置机制的研究将对于公安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有些特别重大的实践意义,甚至将会对我国的公安管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公安应急处置机制还有很大差距。问题主要有:缺乏常态管理下的应急处置意识,缺乏良好的应急预警、公安指挥协调不力,法律保障部到位的情况等等。如何从我国公安应急处置机制的现状出发,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和整个社会的应急处置能力,是当前政府管理的面临的重大课题。笔者在讨论和分析风险社会理论、系统论、控制论以及公安应急处置机制的相关概念以及处置的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安应急处置机制的管理组织、过程、制度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制定公安应急处置机制的机制体系以及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力图构建全新的系统的公安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风险社会理论的引入以及复合治理突发事件的理念的提出,将有助于我国公安应急处置机制建构的思考。不久的将来,改革进入社会结构的全面分化时期,我们会遇到前所未有的突发事件的挑战,公安应急处置工作也会愈加严峻,但随着公安应急处置机制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会起到更加主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