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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对于完善以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积极开展和搞好土地整治规划,对于定陶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经济发展的土地保障,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结合定陶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全面系统评价分析定陶县土地整治的现状以及潜力问题,对定陶县的农用地整理潜力、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土地复垦潜力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与布局进行分析,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全县农用地整治规模为28723.00公顷,可补偿耕地970.00公顷,补充耕地系数为3.38%。其中冉堌镇、张湾镇课整治规模较大,分别为4924.00公顷、4124.61公顷,南王店乡整治规模最小,仅956.10公顷。从补充耕地系数看,马集镇、半堤乡较高,分别为3.86%和3.72%,黄店镇、仿山乡、南王店乡和张湾镇较小。全县农用地整理级别主要为4级,面积为15455.05公顷,占农用地整理面积的53.80%,其次为1级,面积为8805.65公顷,占农用地整理面积的30.66%。2.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为9250.00公顷,可增加耕地1224.00公顷,补充耕地率为13.23%。其中冉堌镇、黄店镇和陈集镇规模较大,分别为1395.46公顷和1105.63公顷,杜堂乡、孟海镇较小,分别为553.53公顷、536.44公顷。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最大的是1级地,面积为995.48公顷,占居民点整理面积的41.69%,其次为2、3级地,分别占居民点整理面积的25.63%和26.00%,4级地较少。3.全县土地复垦规模为429.36公顷,土地复垦潜力主要集中在定陶镇、陈集镇、冉堌镇和仿山乡,复垦规模最大的为定陶镇,面积为82.84公顷。最小的为张湾镇,仅3.79公顷。全县土地复垦潜力级别主要集中在1级,面积285.23公顷,占全县复垦面积的66.43%,其次为3级,面积为82.17公顷,占复垦规模的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