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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提出了一种基于3S技术的森林资源价值评价方法,利用TM遥感影像解译出研究区林地面积,利用GPS结合全站仪每木检尺(包括树木三维坐标测量、树高、胸径),根据二元立木材积表计算出对应树种以及树木生长状况所对应的材积。再与相应树种单位材积价值的乘积确定样地立木价值,通过对遥感图像分析的各研究区的林地面积样地与林木价值的乘积来计算样地所在区县林木价值。本研究资料来源于遥感TM影像和国家林业局标定的2012年北京市28块样地的测量数据。在林地资源价值的评价中,以林地出产量为计量依据,将林地一年内的产品交易产生的收益依照比例扣除相应成本、税费和附加费用后得出的净收益为计算基础,以持续经营为林地价值获取的时间价值尺度以及在此基础上不断获得净收益为计量目标,采用收益还原法计算林地使用年度内的价值量。本研究在生态资源价值的核算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1721-2008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来计算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年生态服务价值。价值量包含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环境、固碳制氧四个方面对社会服务价值的核算包含:游憩、文化教育、拉动经济产业发展、林业公共管理、生态服务功能性建设五个方面。本文对森林资源价值的研究中,将收益价值与成本价值、价值量与生物量严格区分扣除有森林资源自身服务功能所产生的例如涵养水源、防护等功能衍生价值,并利用经济学原理,确定新的核算体系,重新计算森林资源价值。这样不仅可以将森林资源价值评价中生物量与价值量两者相区分,也大大增强了核算结果的可信度。依照上述方法计算得出北京市延庆县、门头沟区、海淀区、平谷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县2012年森林资源价值分别为:(1)林木资源价值:269.01亿元、276.30亿元、25.29亿元、74.25亿元、71.78亿元、253.01亿元、410.98亿元。(2)林地资源价值:172.62亿元、151.06亿元、20.20亿元、78.17亿元、94.16亿元、203.41亿元、184.80亿元。(3)生态服务价值:69.87亿元、44.97亿元、8.57亿元、31.40亿元、41.54亿元、85.54亿元、78.48亿元。(4)社会服务价值:5.55亿元、4.86亿元、0.65亿元、2.51亿元、3.02亿元、6.53亿元、5.94亿元。(5)森林资源总价值:505.78亿元、496.10亿元、53.79亿元、182.12亿元、204.92亿元、534.89亿元、667.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