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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对公益林及其生态效益的需求是通常刚性的、无止境的,因此增加公益林的供给(投资、面积),提高公益林供给的效率(蓄积、质量、结构、效益),建立公益林有效供给的长效机制(权责相统一)是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广为关注的重大问题。本文在充分肯定我国公益林建设成效基础上,深入分析了目前以政府投资、政府组织、政府生产为特点的公益林建设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从林业的特点和可持续发展、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出发,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和生态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搭建了以政府责任为主导、市场机制为补充的公益林建设理论体系。以建立公益林建设长效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增加公益林的供给,提高公益林供给效率,增加经营者收入为目标,明确了构建公益林市场要素,推进公益林建设市场化的可供借鉴的现实途径和模式,提出了相关的经济、行政和法律保障建议。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一是我国公益林建设规模举世瞩目,取得了巨大成就。二是目前以政府投入、政府组织、政府生产为特点的公益林建设模式没有充分发挥其他主体的作用,存在资金渠道单一、投资缺口大,工程建设行政化、主体行为不规范,管理体制僵化、经营管理粗放,投资效益低、资金管理难度大,以及政策不完善、法规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本质在于公益林建设没有形成再生产的自我循环,没有形成全社会办林业的长效动力机制。这在客观上限制了市场主体在投资、生产、管护、经营、适度利用等各环节的潜力,降低了公益林建设的效率。三是公益林建设有效方式是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实现公益林建设由政府包揽向多元化主体行为的转变,由单一政府投资向多元化投融资的转变,由计划为主的资源配置向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转变,由以行政方式生产组织向主体自主经营模式的转变。四是构建公益林建设市场主要包括是主体界定、产权的界定及关系人界定。五是公益林建设市场化,包括从公益林投融资、公益林建设生产、公益林产品(效益)经营全过程的市场化。六是完善公益林建设市场化机制应从经济政策、行政管理和法规制度方面给予保障。本文通过对公益林建设市场化模式研究,较为系统地揭示市场机制在公益林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机理,从而有助于我们在下一步的林业分类经营及公益林的营造、管护过程中,更好地引导、激励和规范造林、营林、护林行为,进一步调动造林积极性,提升全社会参与的深度和层次,确保社会各界持续有效参与生态林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和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的研究应该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研究,为公益林市场化提供理论基础;二是加强对公益林市场化建设过程中规则的制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