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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是保障大学自律性的基本文件,通过借鉴国外优秀大学的章程,完善和发展国内大学章程,对我国大学学术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大学章程作为法律文体的一种,属于法律语言中的立法语言体。目前国内专家学者对国外优秀大学章程的研究大多着眼于法律层面,较少有人从语言层面进行研究。本文从语言层面对大学章程进行研究,以平行文本在法律文本英汉翻译的应用为理论指导,通过分析总结平行文本的定义及选用,法律文本的语言特点及翻译原则,总结译者如何在大学章程英汉翻译选用合适的平行文本,并运用平行文本更高效地进行大学章程该类型法律文本的英汉翻译。本文通过概括总结法律文本的文体特征,侧重从词汇和句型方面进行探讨。通过研究,法律英语词汇具有传承性、规范性和保守性特点,因此决定了法律文本翻译时可以实现套用专业术语,包括专有名词、司法惯用语和古典语体词。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应选用与源文本在格式、语言特点、主题、文体功能等相同或相似的平行文本。通过《香港大学章程》这一中英双语平行文本在《耶鲁大学章程》英汉翻译的运用实例分析,本文认为平行文本在法律文本英汉翻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阅读平行文本,熟悉源文本内容,重组源文本信息;确定专业术语,套用专有名词、司法惯用语和古典语体词;模仿句式结构。本文认为任何的翻译理论、方法论、原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灵活变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