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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符号论、艺术幻象论、生命形式论、艺术直觉论是苏珊·朗格艺术哲学的主要内容。其中,艺术直觉论旨在解决朗格艺术哲学的认识论难题,回答人们如何理解艺术符号的意味这一问题。在传统直觉论的基础上,苏珊·朗格批判地吸收了近现代美学的诸多观点,提出“直觉是一种基本的理性活动”的论断。在这一新论断与艺术符号论的框架下,苏珊·朗格阐发了一种以逻辑表现为核心命题、以符号转化为主要功能、以艺术生命形式为洞察对象的艺术直觉论。论文由绪论、三章正文和结语组成。绪论概括苏珊·朗格艺术哲学的研究背景,总结国内外现有研究的侧重点与不足之处,论证艺术直觉论研究的可行性,并交代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第一章梳理苏珊·朗格艺术直觉论的生成语境。在如何理解艺术形式的意味这一问题上,朗格讨论了表现主义美学、现代直觉主义美学、英国形式主义美学、自然主义美学、实用主义美学等流派的美学观点,这为朗格艺术直觉论的生成提供了宏阔的美学史语境。在具体的文本论证过程上,朗格首先廓清了克罗齐、柏格森为代表的直觉论观点,其次从逻辑和卡西尔符号论的立场重新审视和强化了“直觉”的理性特征,并在洛克的启发下赋予“直觉”以人类心灵的维度。在历史现实和具体文本的语境中,朗格围绕“直觉”概念及其特性阐发了一种较为系统的艺术直觉论。第二章阐述苏珊·朗格艺术直觉论的理论内涵。在借鉴吸收众多理论资源的基础上,朗格完成了对传统直觉论的肃清,并提出“直觉是一种基本的理性活动”这一论断。首先,朗格指出直觉是一种以逻辑性为核心的特殊表现,即认为直觉是一种逻辑表现。其次,朗格从功能的角度强调直觉是一种符号化的过程,认为直觉不仅是一种艺术抽象的过程,还能为情感的投射与转化服务。再者,在直觉与直接经验的关系中,朗格认为艺术是一种有机的生命形式,而直觉是对这种生命形式的整体性洞察或顿悟。第三章审视苏珊·朗格艺术直觉论的价值以及反思理论自身。在新符号论的基础上,朗格的艺术直觉论既是与传统直觉论的交融,又是对传统直觉论的理性超越,进而在逻辑、符号、心理甚至生理层面上丰富了直觉的内涵。在艺术教育上,由于直觉自身的过程性与整体性特征,艺术直觉的过程成为了一种实现物我交融的生命活动。这既是对朗格“让艺术回归生命本质”的情感教育观念的反映,也是对艺术教育工具论的一种反驳。尽管如此,由于理论自身的先验唯心主义倾向,加上中后期朗格对心理与生理科学的过分依赖,最终使得艺术直觉理论重新陷入了神秘主义的窠臼。由于受到多种理论资源的滋养,尤其是新符号论的洗礼,苏珊·朗格以突破者的姿态为艺术直觉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解。“让艺术回归生命本质,”的艺术教育观,体现了朗格艺术哲学对人类有机生命体的终极关怀,这对中国传统美学也有着极其有益的观照价值。朗格客观的学术态度和多学科综合的研究方法,也为美学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