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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作为消费者识别不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符号,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符号。保护商标权,一方面可以防止消费者被误导、欺骗,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防止商标权人的商誉被他人不正当的利用,维护商标权人利益的同时,维持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合理的界定商标侵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损害赔偿是商标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法律责任之一,也是遏制商标侵权的最有效武器。然而,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如何界定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数额,认识不统一,导致相同或类似的案情赔偿数额相差很大。本文试以云南“红河”商标案为例,剖析我国实务界对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认识歧见,并试图对商标侵权行为界定、商标的价值及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直接关涉到商标损害赔偿的相关制度和问题,作一番粗浅的介绍和分析。 本文的论题是《论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在结构上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以云南“红河”商标案为例引出问题,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判决的结果从1000万元的赔偿到2万元的判赔,为什么赔偿数额上有那么大的差距?本文就从商标侵权赔偿中的侵权行为的认定、商标的价值、侵权赔偿计算等问题加以分析。 第二部分是商标侵权行为的研究。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是商标侵权赔偿的关键,这个部分又分为三个层次来分析,首先是商标的涵义,其次是商标侵权行为的界定,最后是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 第三部分对商标的价值研究探讨。商标的价值是决定商标损害赔偿数额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个部分分为三个层次,先从商标的价值表现入手,接着分析商标的价值源泉,最后结合司法实践来看司法机关对商标价值的认识和判断。 第四部分是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计算方法顺序的选择直接影响着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但现阶段我国对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的顺序并未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对损害赔偿计算结果不一,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第五部分是对建立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设想。综合上述提出的问题,对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提出设想,并阐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