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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户籍身份是农民,但长期从事的是非农业工作。由于其职业与身份的分离,农民工在政治、经济权益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产生了一系列所谓的农民工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问题,有必要保障农民工选举权,构建农民工利益表达的制度化途径。但调查分析显示,不管在户籍地还是在工作地,为数众多的农民工并没有有效行使选举权。从选举权的三个外延即资格确认权、提名权、投票表决权来看,农民工在户籍地行使选举权呈现低投票率、大量的委托投票、提名参与缺失等特征。法律法规承认和规定了农民工在工作地行使选举权的政治权利,部分地区也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在工作地的选举权,但多个相关调查显示,农民工在城市同样不能有效地行使选举权。选举权是公民进行有序政治参与最重要、最直接的政治权利,关系到农民工的现实切身利益,选举权的丧失让农民工沦为“政治上的边缘人”,也会让农民工沦为“经济上的边缘人”、“社会地位上的边缘人”。保障农民工选举权首先要探寻农民工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的原因:一是制度层面,现行户籍制度和选民登记方法变革滞后;二是社会心理层面,传统文化影响下农民工政治参与意识不高;三是实践层面,农民工参与选举成本较高,缺乏足够的经费保障。对症下药,解决农民工选举权保障问题首先要改革户籍制度,一方面继续降低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门槛,另一方面,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完全取消户籍制度,实现人口在城乡间的自由迁徙;其次,改革选民登记方法,建立以居民身份证管理为基础的选民登记系统,使之更适合在大规模人口流动背景下选举的要求;第三,从长远来看,保障农民工选举权必须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意识。此外,为农民工参选提供专项经费,确定统一的选举日期,增加农民工代表数量、提高农民工代表地位等也有助于保障农民工行使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