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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是目前世界范围内严重威胁人类生命与健康的主要疾病,己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在我国死因谱中脑卒中位于继恶性肿瘤之后的第二位,每年死亡120-150万人,占全死因的20﹪左右。我国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特点与西方国家不同,西方国家心血管病的发病率明显高于脑血管病,而在我国则恰恰相反,脑卒中每年的新发病例超过200万,远高于心血管病发病率,造成上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中西方生活方式和危险因素不同,因此不能用国外的研究结论来指导我国的脑卒中防治工作。虽然我国脑卒中发病的一些主要危险因素已经明确,但在不同目标人群、不同条件下,这些危险因素与脑卒中发病的确切关系并不十分清楚。本研究是对北京城区居民5441人平均9.18年的随访观察,目的是探讨北京城区居民脑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以及各危险因素的作用强度,为开展脑卒中的人群干预和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方法:
本试验研究对象为1987年在北京崇文和西城各含10000人口的两社区随机抽取的5441人,年龄在35岁-74岁之间,进行基线指标调查。随后对该人群脑卒中的发病情况进行随访观察,至1997年共随访到3580人,期间死亡692人,平均随访9.18年,总共随访35864.5人年。基线调查指标包括:性别、年龄、吸烟情况、高血压病史、收缩压及舒张压水平、空腹血脂水平(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体重指数等。
结果:
随访期间共发生脑卒中277例,发病率为688.49/10万人年,其中缺血性卒中191例,出血性卒中82例,构成比分别为69.0﹪和29.6﹪。脑卒中死亡98例,其中缺血性卒中44例,出血性卒中54例。
年龄增加是脑卒中及其亚型发病的危险因素。随着年龄的增加,脑卒中及其亚型的发病率逐渐增加,相对于35岁组,其他各年龄组发病率增加均有统计学意义。调整其他危险因素以后,年龄每增加10岁,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分别增加约50﹪、50﹪、60﹪。以年龄<55岁为切点,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发病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收缩压时分别为35.4﹪、34.5﹪、38.5﹪,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舒张压时分别为46.1﹪、45.4﹪、49.9﹪。男性脑卒中及其亚型的发病较女性有增高趋势,但仅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男女差别有统计学意义。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男性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较女性分别增加50﹪和70﹪左右,而性别与出血性卒中无明显相关性。男性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发病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收缩压时分别为49.1﹪、60.1﹪,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舒张压时分别为63.1﹪、65.8﹪。
吸烟是脑卒中及其亚型发病的危险因素。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吸烟组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较不吸烟组分别增加35﹪和40﹪左右,而吸烟与出血性卒中无相关性。吸烟组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发病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收缩压时分别为19.6﹪、21.8﹪,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舒张压时分别为18.6﹪、19.8﹪。
有高血压病史者脑卒中及其亚型的发病率明显增加,均存在统计学意义。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有高血压病史组脑卒中及其亚型的发病风险是无高血压病史组的3倍左右。有高血压病史组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发病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收缩压时分别为87.3﹪、86.5﹪、88.9﹪,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舒张压时分别为90.7﹪、87.0﹪、93.6﹪。
收缩压和舒张压的增高与脑卒中及其亚型的发病率增加存在着统计学意义。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收缩压每增加20mini{g,舒张压每增加10 mmHg,脑卒中及其亚型的发病风险分别增加50﹪和40﹪左右。相对于收缩压<120 mmHg组,当收缩压≥140mmHg时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增加即有统计学意义,≥160mmHg时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增加有统计学意义。以舒张压<80 mmHg为参照,舒张压≥90mmHg时总脑卒中和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增加即有统计学意义,≥100mmHg时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增加有统计学意义。以收缩压<140mmHg为切点,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分别为64.2﹪、63.1﹪、69.5﹪。以舒张压<90mmHg为切点,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分别为51.9﹪、42.5﹪、69.2﹪。在收缩压≥180rnmHg或舒张压≥110mmHg时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分别是参照组的近15倍和9倍,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也达到近16倍和5倍。虽然总体上血压对出血性卒中的影响较大,但在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时,其对二者发生的危险性都很大。随着总胆固醇水平的升高,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发病有增高趋势,出血性卒中发病有下降趋势,但均无统计学意义。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未发现总胆固醇与脑卒中及其亚型有相关性。甘油三酯与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呈正相关,但相对于甘油三酯<130mg/dl组,仅>190mg/dl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甘油三酯与脑卒中无相关性。高密度脂蛋白是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保护因素。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高密度脂蛋白每增加10mg/dl,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分别下降15和20﹪左右。以高密度脂蛋白<40mg/dl组为参照,高密度脂蛋白≥50mg/dl时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发病率降低有统计学意义,高密度脂蛋白与出血性卒中无相关性。以高密度脂蛋白≥50mg/dl为切点,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收缩压时分别为18.6﹪和23.5﹪,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舒张压时分别为19﹪和23.7﹪。
体重指数是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发病的危险因素。调整其他危险因素后,体重指数每增加2kg/m<2>,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发病风险分别增加15﹪和25﹪左右。以体重指数(23 kg/m<2>组为参照,体重指数≥25 kg/m<2>时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的发病率增加有统计学显著差异。体重指数与出血性卒中无相关趋势。以体重指数<25 kg/m<2>为切点,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收缩压时分别为30.9﹪、41.3﹪,在调整了其他危险因素和舒张压时分别为34.1﹪、45.2﹪。
结论:本次随访研究证实年龄和血压(高血压病史、收缩压、舒张压)是总脑卒中、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体重指数、吸烟、男性是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高密度脂蛋白是总脑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发病的独立保护因素。上述危险因素中,高血压病史是脑卒中发病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发病风险是无高血压病史组的近3倍,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达到90﹪左右。其次的可改变危险因素分别是收缩压和舒张压水平。可见,血压仍然是脑卒中防治工作的重点干预目标。其他的相关危险因素也是预防脑卒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