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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间组织是农民在自愿参与的前提下,以自主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而组建的社会组织,也包括在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以农民为主体,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民的政治、经济、社会利益而组建的民间社团。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当前我国的农村民间组织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政治管理类民间组织、经济互助合作类民间组织和社会服务与文化公益类民间组织。本文力图以实证法来分析农村民间组织对村庄治理的影响。
L市F村是山东省著名的生态旅游村。本文以F村为调查基地,实地考查了F村现存的各类民间组织,概述了各类民间组织的状况,简单阐述了这些民间组织的运行机制及职能。在此基础上,总结出F村民间组织的特征,即政府主导性、自愿性、自治性和公益性,然后分析了F村村民委员会与其他农村民间组织的关系,即附属关系、合作关系和监督关系。紧接着深入分析了F村民间组织得以产生的具体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是其经济基础,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为其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其政策支持,而农民的心理需求则是这些民间组织产生的内在因素,正是在这一系列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F村的民间组织得以产生和发展。
文章以F村的民间组织为实证案例,分析了农村民间组织对村庄治理的积极影响,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农村民间组织推进了农村物质文明建设;二是农村民间组织推动了农村民主化进程;三是农村民间组织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农村民间组织促进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农村民间组织促进了和谐新农村建设。与此同时,农村民间组织在村庄治理中也存在以下问题:独立性相对较弱,人才匮乏,农民参与度低,合作不充分。总体而言,农村民间组织对村庄治理的积极影响要大于其消极影响。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探讨了使农村民间组织在村庄治理中发挥更大积极影响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顺村民委员会与其他农村民间组织之间的关系;二是积极引进人才,加强农村民间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农民参与农村民间组织;四是促进各民间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