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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治理问题一直颇受关注和热议,而我国高职院校在治理中还存在许多弊端,政府干预过多、学校内部“行政化”问题严重、“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学”的精神没能体现等,这些都违背了学术机构的发展规律,制约了我国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作为美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社区学院和我国高职院校属于同一层次的院校,在治理上,它并不盲从照搬美国普通四年制大学的治理模式,而是根据美国社会的需要和自身的实际,在运行过程中逐渐发展为切合自己发展需要的特有治理结构模式。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首先阐述美国社区学院在美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说明社区学院在美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再通过对加州圣莫尼卡社区学院治理结构的案例研究,剖析美国社区学院的治理模式,以及其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特征等;最后分析我国高职院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期从美国社区学院治理结构中汲取经验,丰富和完善我国高职院校教育的发展路径,提高我国高职院校的综合治理能力,增强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论文通过对美国加州圣莫尼卡社区学院的治理结构进行典型案例分析与研究,得出美国社区学院治理模式的特点:美国社区学院的治理结构可分为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部分。美国社区学院的外部治理与美国普通四年制大学的外部治理机制没有较明显的区别,其治理主体主要包括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学院所在地区,在具体的治理职能分配上:美国联邦政府对社区学院无直接的管辖权、州政府对社区学院直接管辖、所在社区对社区学院充分自治。美国社区学院治理最出色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其内部治理结构上,内部治理同样可概括为三大治理主体:董事会、校长和学术评议会。社区学院董事会是社区学院的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在治理中充分保障社区学院的自治权力和能动性,宏观调控社区学院的发展和运行,为整个社区学院负责;校长是社区学院的行政首脑,拥有社区学院治理的领导权力,同时扮演着“企业家”与“政治家”的角色,对社区学院内各个管理体系在政策制定和战略规划方面起领导和引导的作用;学术评议会主要负责社区学院的所有学术事务,主要负责学生政策的制定、学术问题的评估和解决、招生以及监管学位授予的标准等。美国社区学院无论在外部治理,还是在其内部治理上都体现了美国的“三权分立”、“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