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得益于信息的收集利用,个人信息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其保护与利用问题成为了当前的重要法律议题。个人信息的价值骤增,尤其是商业利用价值,大数据交易、用户画像与个性化推荐、预测性广告、个人信息买卖等行为在当前是不绝如缕。《民法典》囿于保守的立法观念,即使已经意识到个人信息具有商业利用价值,也并未向前迈一步,而仍然将其规定在人格权编,这样的体例安排,未突出对个人信息财产利益的保护,致使法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得益于信息的收集利用,个人信息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其保护与利用问题成为了当前的重要法律议题。个人信息的价值骤增,尤其是商业利用价值,大数据交易、用户画像与个性化推荐、预测性广告、个人信息买卖等行为在当前是不绝如缕。《民法典》囿于保守的立法观念,即使已经意识到个人信息具有商业利用价值,也并未向前迈一步,而仍然将其规定在人格权编,这样的体例安排,未突出对个人信息财产利益的保护,致使法典内容不够完备,无法解决现实问题。因此,本文欲探索一种关于个人信息权益新的权利保护模式,通过构建一种不同于人格权和财产权的新的综合性权利,即个人信息权,为个人信息财产利益提供一种可行的民法上的救济途径。第一部分,个人信息的财产利益概述。主要阐释有关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以及其与隐私和财产概念问题,基于此,其后分析了个人信息财产利益的实际内涵,为文章的整体论证奠定概念基础。第二部分,个人信息的财产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首先通过个人信息被商业利用以及其财产利益被侵权的现实,加上法律保护的欠缺,来说明对个人信财产利益保护的必要性问题。其次,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即劳动赋权与法经济学利益的角度来论证合理性。第三部分,个人信息财产利益保护的路径选择。对当前个人信息财产利益保护的学说理论进行梳理,说明各自的局限性,进而引出探索新的权利保护模式的重要性,为后文作铺垫。第四部分,构建个人信息权保护个人信息财产利益。首先对所要构建的新型权利,即个人信息权,进行正当性论证,继而分析个人信息权的内容,以及其如何实现个人信息财产利益,最后还衔接“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分析,构建二元一体的保护机制。
其他文献
随着修复性司法在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环境司法领域也正在引进并逐步推广生态修复性司法,各地的司法机关都在不断地创新生态修复性司法运用于环境资源犯罪中的可行方式,并在借鉴相关经验时作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改良,具有十分显著的本土化特征。与传统的刑事司法模式相比,生态修复性司法在惩治环境资源犯罪方面具有惩治犯罪、弥补受害者、修复环境的三重效果,并能够增强犯罪人主动修复环境的积极性,减少传统环境修复
2017年8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了在京、沪等18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下文简称为“农村集体租赁住房”)。现如今,十四五规划也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农村集体租赁住房的政策。该政策不仅可以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解决城市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矛盾,还可以有效的盘活农村集体土地,振兴乡村,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但是如何让农民真真切切享受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单位主体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可以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当一部分单位主体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判例。但是,这些单位污染环境罪的裁判中,位行为犯居多、单位高层及管理层被追责为主、环境科学结论被作为定罪依据,现出司法机关对污染环境罪的行为构造认定分歧、单位行为的判定过于依赖主要任人、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论证模糊等客观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在立法上缺乏指导、传统单位犯罪理论存在缺陷以及单位环
骨不连作为骨折常见的并发症,给患者的生活带来沉重负担,同时也是医生在临床工作中面临的艰巨挑战之一。目前骨不连在临床上还是以手术为主要的应对措施,此外还可采用物理疗法、生物疗法以及中医药等,近期以来,有不少中外的临床学者在骨不连的局部修复方面做出了许多的实验研究,并给出了一些崭新的观点和技术,目的是寻求更简捷、高效的治疗方式。现搜集有关骨不连临床治疗方法的最新研究成果,总结概括以资参考。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类日益重视的生存法则,我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就格外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尤其是在生态修复这部分开始投入大量的资金,在2020年还特地规划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2021年-2035年的计划,这就向各界学者宣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性和国家在这方面的重视程度。然而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尽管国家已经加大投入,但是相对于现阶段进行生态修复所需要的庞大
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在涉黑涉恶犯罪的预防和打击上已取得显著的治理成果。但不可否认,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打击由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时,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司法认定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司法机关为完成任务,片面追求定案率,造成司法认定混乱,严重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本文将研究方向聚焦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司法认定上,通过剖析其概念和犯罪特征,分析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到司法认定的逻
刑事责任是刑法理论的基本范畴,我国对刑事责任论的研究在世纪之交前后获得了重要进展,但近来则少有理论上的实质性推进。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深入,在微观层面,刑事责任论的具体问题研究获得了累累硕果,与此同时,对宏观层面的“老问题”重视不足,如自由意志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随着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大脑结构与运行信息被详尽呈现。人类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在什么情况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脑损伤等大脑异常是否为行为人
停止侵害请求权是一项被广泛运用于专利侵权领域的救济手段。它是法律规定中的首要救济权利,也是专利权人十分有效的谈判筹码,可以使得侵权人的利益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本文对专利领域限制停止侵害请求权限进行了研究。第一章对停止侵害请求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概念和性质的辨析。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因为将专利权视为准物权,用物权的思维来思考专利权,导致出现停止侵害责任有“当然适用”的现象。但从权利性质、立法目的等方面分析
目的 探讨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采取带锁髓内钉或钢板固定植自体骨与人工骨治疗的效果。方法 选择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九医院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收治的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60例进行研究,根据入组先后顺序分为两组,每组30例。对照组采取钢板固定植自体骨与人工骨治疗,观察组则采取带锁髓内钉植自体骨与人工骨治疗。对比两组效果。结果 观察组手术时间、出血量、住院时间、骨折愈合时间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经济水平持续提高,各方面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绩。但是与此同时,快速发展的经济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触目惊心的破坏,全局性的环境立法缺失及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无法得到及时救济、原有的生态功能遭到破坏,极大阻碍着我国生态文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让环境污染者承担修复被损害环境的责任,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被提出并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