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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作为股权再融资方式自2006年出现以来,便凭借其发行门槛低、手续便捷、成本低、受限少等诸多优点,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最主要的资本运作方式之一。伴随着定向增发热度的不断提升,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的审核和监管政策也不断趋严,2017年2月的修订细则中更是首次提出要尽快解决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中的过度融资行为导致的过度投资。然而学术界对定向增发经济后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短期股价和长期绩效两个方面,很少有研究关注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过度投资程度的影响,关于定向增发过程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行为对过度投资的影响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
本文以我国2010-2016年间实施了定向增发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残差度量模型计量企业的过度投资程度,通过实证检验的方式探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行为对过度投资程度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定向增发过程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参与及其获益程度对于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1)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会导致企业产生过度投资行为。(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参与会抑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后的过度投资行为。(3)定向增发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获益程度会削弱其对企业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导致上市公司产生过度投资行为。而且定增过程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获益程度越高,定增后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程度也就越大。
本文的研究以关于定增经济后果的已有文献为基础,引入过度投资视角,将关注点集中在定增事件和定增过程中控股股东行为对企业过度投资的影响上,丰富完善了现有的理论研究。同时也为我国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健全、定向增发决策的完善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本文以我国2010-2016年间实施了定向增发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残差度量模型计量企业的过度投资程度,通过实证检验的方式探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行为对过度投资程度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定向增发过程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参与及其获益程度对于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1)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会导致企业产生过度投资行为。(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参与会抑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后的过度投资行为。(3)定向增发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获益程度会削弱其对企业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导致上市公司产生过度投资行为。而且定增过程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获益程度越高,定增后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程度也就越大。
本文的研究以关于定增经济后果的已有文献为基础,引入过度投资视角,将关注点集中在定增事件和定增过程中控股股东行为对企业过度投资的影响上,丰富完善了现有的理论研究。同时也为我国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健全、定向增发决策的完善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