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旦提起房产,对于中国人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拥有一套住房是越来越多家庭的梦想,但近年来房价的一路飙升,使得更多的人不得不“望房兴叹”,为购买房屋往往会耗去许多人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并且还会因为购房而向银行大量举债。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多数人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以及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受教育面的扩大何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对婚姻的态度也越来越宽容,随之而来的离婚现象却越来越普遍。当爱情不复存在,当婚姻走到尽头,而房屋却依然永恒,大笔贷款仍要归还,离婚时按揭房的权属认定及分割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及实施,为法院在审理部分离婚分割房产的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由于现实生活中的纷繁情况,婚前按揭房的权属认定及增值补偿办法仍存在大量争议,这也正是本文的写作主旨。本文首先根据一件实际案例,在分析按揭活动法律关系的同时,就该案件争议的焦点引出本文的所讨论的问题。第二部分通过按揭及按揭房屋的概念为理论基础,对离婚纠纷中各种按揭房屋进行分类及分析,从而确定个人婚前按揭房的权属。第三部分根据婚前按揭房的权属认定,对其人为增值部分及市场增值部分的性质和处理分别讨论。最后就离婚时婚前按揭房的处理所引发的在立法完善及司法实践上的改进建议提出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