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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水平快速攀升,企业发展日趋多元化,环境问题也呈现出不容乐观的态势,如何实现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随着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重新修订,以及十八大和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理念的推动,我国正不断加强环境规制建设,逐步完善技术创新环境规制体系。
对于重污染企业,无论在环保标准还是在环保监管上,均受到严格的环境规制,但是,较强的环境规制在约束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同时也存在着制约经济发展的影响。企业和政府在环境规制之下均面临着两难的抉择:即政府环境规制既要实现推动经济增长的目标,又要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而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面临资金筹措的困境。债务融资作为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为其环保投资提供了资金支持,但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加大,重污染企业项目随时终止的风险性加大,债权人风险感知的敏感性提升,因而要求更高的资本成本。但是,政府环境规制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监管机制,因此识别政策实施过程企业面临的困境,实现政府环境规制与企业低成本债务融资良性互动则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关于环境规制的文章大多集中在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生产效率、环境绩效、环保投入等方面,尚未有学者关注环境规制实施过程中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因此,笔者以认知合法性理论、环境风险感知理论等为基础,基于我国A股2012-2017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规制及债务融资成本的面板数据,以“收益-成本”分析框架为主,从盈利水平与风险承担视角研究环境规制强度加大是否会加重重污染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并就企业规模及产权性质的调节效应加以分析,结果表明:
(1)环境规制强度越大,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越高;
(2)大规模企业与国有产权性质企业对环境规制与债务融资成本的正向关系具有缓解作用;
(3)环境规制在加重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同时也加大了企业融资约束,进一步分析发现环境规制通过流动性风险这一路径影响企业债务融资成本;
本文的研究探索了环境规制通过流动性风险路径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产生的影响,丰富了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相关文献,对后续企业获取债务融资与政府实施监管政策具有一定的启发。
对于重污染企业,无论在环保标准还是在环保监管上,均受到严格的环境规制,但是,较强的环境规制在约束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同时也存在着制约经济发展的影响。企业和政府在环境规制之下均面临着两难的抉择:即政府环境规制既要实现推动经济增长的目标,又要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而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面临资金筹措的困境。债务融资作为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为其环保投资提供了资金支持,但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加大,重污染企业项目随时终止的风险性加大,债权人风险感知的敏感性提升,因而要求更高的资本成本。但是,政府环境规制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监管机制,因此识别政策实施过程企业面临的困境,实现政府环境规制与企业低成本债务融资良性互动则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关于环境规制的文章大多集中在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生产效率、环境绩效、环保投入等方面,尚未有学者关注环境规制实施过程中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因此,笔者以认知合法性理论、环境风险感知理论等为基础,基于我国A股2012-2017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规制及债务融资成本的面板数据,以“收益-成本”分析框架为主,从盈利水平与风险承担视角研究环境规制强度加大是否会加重重污染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并就企业规模及产权性质的调节效应加以分析,结果表明:
(1)环境规制强度越大,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越高;
(2)大规模企业与国有产权性质企业对环境规制与债务融资成本的正向关系具有缓解作用;
(3)环境规制在加重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同时也加大了企业融资约束,进一步分析发现环境规制通过流动性风险这一路径影响企业债务融资成本;
本文的研究探索了环境规制通过流动性风险路径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产生的影响,丰富了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相关文献,对后续企业获取债务融资与政府实施监管政策具有一定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