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招投标本质是一种市场化竞争方式,它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权利集中,使决策过程变得更加阳光和市场化,竞争对于招投标机制的“择优”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招投标“择优”效果较差、腐败现象严重,如何营造健康的竞争氛围,实现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效竞争,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本文运用文献研究和问卷调查法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竞争有效性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发现目前我国招投标同时存在竞争不足和竞争过度两种现象。竞争不足主要体现在:投标单位个数较少;权力“寻租”限制竞争;企业报价为充分展现自身实力。竞争过度主要体现在:投标企业恶性竞争;中小企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较低。基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竞争有效性现状的研究,结合专家访谈,梳理出建筑工程招投标竞争有效性的障碍因素,得到招投标行为主体、外部市场、政府和项目自身四大类共59个指标。通过因子分析法,提取出建筑工程招投标竞争有效性的关键障碍因素并对其进行重要性排序,最终确定11个关键障碍因素,按其重要性由高到低的排序为:招标方提供招标服务的质量不高、政府提供信息的内容和定位不准确、施工企业专业化发展投入不足、招投标双方决策效率受限、投标人利益风险不对等、评标方式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性不强、有效竞争的环境不足、政府监管机制不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和存在不正当竞争现象。最后,建立关键障碍因素与相关对策的匹配关系表,将对策体系分为四类:提高招投标过程中各参与方的竞争力、构建有效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和监管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投标运行和决策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工程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