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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此项研究,根据新疆艾滋病流行区的特点,从保障措施、防治工作的开展、知识与行为的改变、防治效果等4个层次的17个指标,评估2008年~2010年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哈密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并与国家2010年目标值对比,分析其是否达到目标值,总结各地在防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合理建议;方法:通过查阅国家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疫情报告,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收集各类相关数据。采用《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试行)》中2010年的工作目标值作为评估的对照目标值,对从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哈密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较。走访各级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搜集政策文件、工作报告和检测统计数据等最新资料,并与一线工作人员探讨在综合防治工作中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及各种问题和对策;结果:四地区在全面落实《关于开展中国遏止与防治艾滋病行动(2006-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各项措施工作中,防治工作进展和效果显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多数指标达到了国家目标值,没有达到国家目标值的指标和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均超过了平均水平。但是在防治工作中也存在诸如对高危人群行为干预不广泛、高危人群自愿检测的人数少,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不平衡、抗病毒治疗的比例相对过低、对流动人员行为干预不完善,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没有深入到偏远农村,缺少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的宣传材料。显示出新疆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仍然是任重道远,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视和扶持。在收集四个地区数据过程中,出现核心指标数据亦出现缺失现象,缺失率为3.7%(4/108),其他非核心指标亦存在数据缺失现象。部分数据缺失的原因是因为有些工作没有开展,或者开展了,但是缺乏相应统人员,没有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见,四地区对国家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指标体系未得到理解和重视,艾滋病综合评估工作亦未得到一定理解和重视。四地区中哈密地区在防治工作层面、知识与行为层面的一些数据指标值高,工作开展的完善,因此防治效果中的特定人群艾滋病感染率和高危人群梅毒抗体阳性检出率就较低;结论:1.四地区采取一系列积极行为,防治工作进展和效果显著,一些指标达到国家2010年目标值。2.四个地区在防治工作中虽然某些指标没有达到目标值,但是和国家2010年的平均值相比,均超过了平均值。3.通过对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社会上消除歧视;对艾滋病患者早发现,早干预治疗,提高抗病毒治疗工作的覆盖面;对高危人群的行为进行合理的干预,使其改变高危行为,就可以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4.《评估框架》中特定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和高危人群梅毒抗体阳性检出率两个指标的计算方式不科学、不严谨,应当将高危人群分类计算,这样得出的数据才更客观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