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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世界各国为了追逐更大的自身利益向外进行利益扩张形成的一种国际利益关系态势。在这一利益扩张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并奠定了当今国际经济交往规则和制度的基本框架,从而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产业安全构成了现实的外来挑战。同时,我国国内也正处于生产力水平尚远不及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型过渡期内,国内现有的一些不尽合理的体制和政策又进一步制约着民族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和我国产业安全度的上升。于是,来自我国内外部的这种双重制度非均衡现象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下影响到我国应得的经济利益能够顺利实现的根源所在。这里的“制度”包括了支配人们的一切规则、行为准则或以及直接影响人们经济生活的权利和义务的“集合”如公共政策安排等。从制度的这一涵义上讲,产业安全问题的发生和处理,就是一个客观的由非均衡向均衡状态转变的一个制度变迁过程。在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过程包括了经济体制转型和经济政策调整两个不同的层次。就侧重于维护我国产业安全而言,经济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对我国引进外资政策、外贸政策、对外投资政策、对幼稚产业战略产业的扶持政策、以大集团战略为核心的产业组织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等进行创新,经济体制转型的内容则主要应包括对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的民族企业的企业制度进行创新。尽管存在着上述政策调节和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是,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并非就必定会发生。因为多种不同的制度变迁模式的存在也就会带来不同的结果,此外,制度变迁还存在着路径依赖特征。再考虑到产业安全问题具有整体性和外部性特点,因而确定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制度变迁模式应当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的强制型制度变迁(宏观政策调整)与以民族企业为主导的诱致型制度(微观制度转型)变迁相结合的一条制度创新之路。从发展的角度看,产业安全政策还具有很强的动态性特征。回顾我国产业安全政策的演变历程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因此,产业安全政策的制定必须结合具体的历史条件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