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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社会成员的风险保障问题是一个几乎与人类社会一样悠久的重大问题,它的解决深受当时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传统、社会主流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这一使命的完成有赖于家庭和行会、企业(市场机制)、政府等社会组织的适当作为,也正构成了保障的家庭机制和社会化机制。现代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两种机制共同作用,社会保障要靠家庭机制和社会化机制“两条腿”走路,而非单独依靠一种机制发挥作用。过度依赖或强调其中“一条腿”而忽略“另一条腿”,不但无助于社会保障问题高效合理地解决,反而会引发新问题。家庭作为最古老、传统的社会组织之一,至今保留着它的形式和内核,构成了社会生产、生活的细胞,也是最基本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随着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家庭结构、形态、功能及种类不断发生演进变化,但是,家庭在保障成员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改变,家庭保障依然是保障社会成员风险最可靠、最基础的安全机制,也始终是不同肤色、国籍人的最基本的安全资源。然而,社会大分工、产业革命以及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还是对家庭保障的基础性地位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保障能力不断萎缩、保障功能不断外溢等。尤其是政府正式介入社会成员经济保障事务以来,政府机制成了社会化保障的主体机制,甚至是唯一机制,社会化保障机制的作用被放大,家庭机制的基础地位受到冲击、作用被忽视,过多地强调社会化保障和政府责任,不仅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也间接诱发了福利危机,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发展轨迹恰说明了这一点。家庭规模的缩小、生活方式的改变、家庭成员经济和生活相互依赖度的降低不应该也不能成为完全否定家庭保障功能的理由和借口,政府保障不能完全取代家庭保障,尤其是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伦理、道德自然存在的情况下,当父母失去生活来源和自理能力时,子女在能力范围内对老人有义不容辞的赡养和照顾责任。家庭保障机制下子女对于父母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是其他任何保障形式所替代不了的。社会化保障作用不能被无限放大,家庭保障作用也不应被缩小。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福利改革和新加坡的政策实践恰恰反映了这样的思考。因此,我国保障制度转型与建设过程中,在完善社会化保障机制的同时,还应充分肯定和重视家庭的作用,避免走上西方国家“重新找回家庭”的老路,当然我们也要警惕不能从过分强调社会化保障忽视家庭保障的一个极端,走向过分强调家庭保障而忽略社会化保障的另一个极端。文章使用文献研究法和历史研究法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家庭社会保障功能演变轨迹的梳理和对我国家庭、社会现状的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处于转型期,我们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制定科学的家庭保障政策,将政府保障与家庭机制有机结合,避免社会化保障未能及时补缺家庭保障功能弱化造成的保障真空,杜绝家庭保障与社会化保障同时缺失的“双缺位”现象发生,促进家庭保障与社会化保障均衡发展,这对于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无疑是一个积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