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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自创立伊始其伦理思想就十分突出。这些思想不仅对道教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中国人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道教伦理作为一种宗教道德,在现代社会中仍然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着中国人。道教思想中的生命伦理、生态伦理、戒律伦理、从善伦理、济世伦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世俗生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以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和谐为目标。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借鉴和吸收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尤其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道教伦理中包含着许多和谐思想,仍对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所以说,把道教伦理思想置于当前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一背景下来考察,探讨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从而挖掘这种伦理思想的现实价值,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道教伦理是一种宗教伦理观,其中包含着许多消极因素,这是我们不容忽视的。积极引导道教伦理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是当前重要的宗教问题。本文就是围绕“为什么要积极引导”和“怎样积极引导”两个问题进行论述。根据“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做”的思路,把全文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什么”的问题,也是论述其它两个问题的基础。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介绍了关于道教伦理的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道教伦理,包括道教伦理的涵义、主要内容、主要特征;问题之二是对道教伦理社会影响的历史考察,是依据道教本身发展的不同阶段来研究的,分为原始道教时期的社会影响、道教发展与传播时期的社会影响、道教鼎盛时期的社会影响、道教衰落时期的社会影响,其中贯穿着道教伦理思想的发展以及这些思想对当时社会各个领域产生的影响。第二部分为分析“为什么要积极引导”的问题,重点论述和分析了道教伦理中的和谐思想,对道教伦理中的心灵和谐思想、人际和谐思想、生态和谐思想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思想进行了梳理和挖掘,还透析了这些伦理思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同时也分析了道教伦理中存在的消极因素,道教伦理的神学性质及神学目的、宿命论及消极悲观的处事态度、功利性及利己性。我们不可忽视这些消极因素的影响,要加以理性的认识。这也是积极引导道教伦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缘由。第三部分是“怎样做”的问题,也是如何积极引导道教伦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问题。道教伦理中的和谐思想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消极因素也需要抑制,所以我们要创造条件,积极引导道教伦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这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本文尝试进行了研究,首先,要正确理解“相适应”的涵义,这也是引导工作的指导方针。其次,对道教伦理的正确定位是积极引导“相适应”的前提,没有此认识,可能会引导过激或走歧路;二是社会制度的保障是“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首先是“相适应”的政策保障;加快宗教立法,提高宗教管理人员的素质,依法管理宗教;同时,社会主义体制改革又为“相适应”提供了有利的社会条件,社会是个大系统,对道教伦理的引导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三是道教伦理的自我调适是“相适应”的关键之一。道教伦理本身具有自我调适的机制,历史也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道教不断的调节其伦理思想以适应社会;学术界加强对道教伦理的理论研究,挖掘和发挥优良资源;道教界对道教伦理主动调适,这是道教伦理实现自我调适的直接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