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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一直是滋扰我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一大顽疾,近年来,财务舞弊的手段更加多样、舞弊方式愈来愈隐蔽,备受市场关注。财务舞弊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强烈冲击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使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也会误导市场导致资源逆向配置,严重妨碍证券市场的发展。虽然财务舞弊的研究从未间断,但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识别领域,以期从识别再治理,但效果并不理想。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舞弊,本文认为将财务舞弊事后治理变为事前控制,将有效治理财务舞弊。抚顺特钢作为国企标杆、特钢行业标杆,同时也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标杆,有一定代表性,本文在对相关概念和理论简述基础上,对案例进行详细描述,对其舞弊手段进行逐一阐述,依据目前最为全面的财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系统剖析各风险因子在舞弊案中的作用机理,基于相关财务数据对舞弊后果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抚顺特钢进行财务舞弊的手段为虚增存货、虚增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虚假折旧以及少记主营业务成本,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第二,抚顺特钢财务舞弊的风险因子为以下五个方面:经营压力、退市压力以及融资压力是舞弊的目的与动机;高管道德扭曲以及公司缺乏正向道德激励机制成为舞弊的道德品质因子;内控监督机制失效、信息沟通不畅以及只重视业绩的企业文化为舞弊行为提供了机会;公司内部“一言堂”以及外部监管不力大大降低了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现行法律缺乏震慑力以及舞弊成本过低为实施财务舞弊提供了盾牌支持。第三,抚顺特钢财务舞弊造成了严重后果,对投资者造成信任危机,打击资本市场信心,使中小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员工、上下游商家等遭受巨额损失,随着舞弊的加剧,抚顺特钢的经营能力各个方面急速下滑,偿债能力、运营盈利能力在逐渐恶化。论文认为我国财务舞弊治理在法律层面的问题极为突出,基于本人职业特点,本文从财务舞弊相关立法、诉讼流程、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的建立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预防和治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