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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的是通过将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短缩重叠术,与额肌筋膜瓣悬吊术这两种术式在治疗重度先天性上睑下垂过程中所取得的疗效进行比较分析,从而证明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短缩重叠术治疗重度先天性上睑下垂的可行性,并讨论用该法治疗较额肌筋膜瓣悬吊法治疗的优缺点,为临床上选择适当的方法治疗重度先天性上睑下垂提供临床依据。我们对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整形外科2008年9月—2011年12月期间已行上睑下垂矫正术的35例48眼病人进行长期随访及资料采集(该35例患者全部为先天性单纯性重度上睑下垂患者)并按采用的手术方法分成两组:I组为采用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短缩重叠术组,18例26眼;II组为采用额肌筋膜瓣悬吊术组共17例22眼。其后3个月到1年平均6个月进行随访观察,通过以下指标考察治疗效果:(1)上睑下垂矫正术后上睑缘位置(2)上睑缘弧度(3)眼睑闭合程度(4)上睑迟滞现象(5)重睑皱襞(6)额肌活动度(7)暴露性角膜炎的发生情况(8)患者满意度。结果为所有患者35例48眼实施上睑下垂矫正术后3~12个月(平均6个月),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短缩重叠术组(I组)26眼中有23眼均获完全或基本矫正,2眼矫正不足,1眼发生过矫;额肌筋膜瓣悬吊术组(II组)的22眼中有17眼获完全或基本矫正,3眼发生矫正不足,2眼发生过矫;各组外形均得到很大改善,患者满意度高,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短缩重叠术组(I组)发生眼睑闭合不全1例,上睑迟滞1例,额肌瓣悬吊组(II组)发生眼睑闭合不全3例,球结膜脱垂3例,上睑迟滞3例。最后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⑴利用提上睑肌-Müller’s肌复合体短缩重叠的方法治疗重度先天性上睑下垂可行、有效,并且是治疗该疾病的比较满意术式。⑵此术式弥补了额肌筋膜瓣悬吊术的不足,更符合眼睑的生理解剖,具有术后外观形态好,并发症发生率低,长期疗效稳定,患者满意度高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