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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农民生活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如何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面临的最关键且艰巨的任务之一。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他们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落实的“着力点”。因此,研究和把握村干部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职务行为规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陕西地处黄河流域,是中国农业与文明的发源地。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中国农村经济及“村干部”的职务行为演变,离不开对陕西省农业历史及农村发展情况的概述。同时,陕西位于我国西部地区,研究总结陕西村干部职务行为的特点,对于促进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首先通过查阅历史文献,总结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职务行为的历史演变。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及新中国成立以来村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各类职务行为基本特点及变化趋势。发现,村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职务行为重心经历了从“发展农业生产”——“执行国家政令”——“服务村民”的演变过程。在此基础上,结合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将当前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职务行为划分为三大类:农村经济环境建设中的职务行为、农业生产指导中的职务行为及非农经济服务中的职务行为。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分别概况了以上三类职务行为的具体内容,并探索其内在规律,总结存在问题。同时,文章利用对陕西省190个村,207位村干部的调查数据,通过加权计算,将职务行为进行量化;并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从村庄环境因素、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及工作动机四个方面对影响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职务行为的因素进行探讨。发现,尽管四类因素都对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职务行为产生一定影响,但是村庄环境与社会资本对职务行为的影响有限;而工作动机与人力资本对各类职务行为均有显著影响。工作动机与职务行为呈现正向相关,而人力资本则出现相反情况。最后,从职务行为的难易程度和重要程度两个方面,对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各项具体职务行为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针对村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中三类职务行为,从政府和村干部自身两个方面提出几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