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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初期,面对内忧外患的国情与思想上佛道之学的挑战,儒者对传统儒学进行思想上的恢复与重建,由此形成了众多思想流派。《周易》所蕴哲理精奥,含涉自然与社会之各种事物,具有自身独特的系统性与理论性,为阐发政治人生理想与内圣外王之道提供了有力支撑。儒者多对其进行注解与诠释以期构建自己的学术思想体系,程颐著有《伊川易传》,苏轼著有《东坡易传》,在儒家经典诠释和本体论建构方面均作出卓越贡献,对中国古代易学史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二人虽处相同时代,但学术思想却存在较大的不同。通过对洛蜀党争的分析,从中能瞥见二人学术分歧的一隅。在学术思想不同的情况下,二人易学思想方面也就存在诸多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源于二人不同的思想渊源。程、苏二人易学皆承袭王弼易学思想的大部分内容,同属义理易学一派。但程颐受胡瑗等儒学大家影响较深,本质上是不折不扣的儒家思想,解《易》亦主阐释儒理;苏轼易学有其家学渊源,以儒为本,同时又熔儒、释、道三家思想于一炉,在解《易》中更加倾向于吸收庄子思想,以庄子为解《易》之蓝本。在此基础之上,二人精深研《易》,历经数载,分别作出《伊川易传》与《东坡易传》,这两本著作是二人一生思索之结晶。
二人易学思想上的不同,从易学观上看,首先在对《周易》性质的认识上,程颐、苏轼二人都将《周易》一书看作是阐发圣人之道的经典。程颐认为《易》是顺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的,直接反对以《周易》进行卜筮。苏轼则认为《易》是尽人情之变的,虽初为卜筮之书,但反对以此书求神于卜筮。基于对《周易》性质的认识而二人产生了对象数义理的不同看法,程颐极为重视义理,解《易》之象数只作义理阐发的工具,对《河图》《洛书》持否定态度;苏轼也注重义理阐发,但他对象数之研究多于程颐,在解《易》过程中的应用也更多,且肯定《河图》《洛书》的存在。
从解《易》原则与方法上看,二人都注重对《周易》文义的疏解,解《易》体例都是以王弼解《易》方法为基础作了一定的扬弃。程颐解《易》在“取义说”的基础上注重“时”,采取“随时取义”的原则与方法;苏轼解《易》注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提出“卦合爻别”的原则与方法。
程颐、苏轼二人由对《周易》的注解,逐渐构建起各自的学说体系。在程颐的学说体系之中,“理”是本体,作为最高范畴而存在,“易”是体认“理”的呈现;而苏轼把“道”作为其体系的最高范畴,“易”则是体认“道”的途径。与天道论相应,程颐认为“理”至善无恶,由于“性即理”,性也为善,而情为恶;苏轼则认为人性善恶并非性之本身,性情皆是无善恶的。二人进而提出不同的理想境界与修养方法:“诚”“敬”与“无心”,以求通过各自的修养方法达于圣人之境。
总体来看,在北宋儒学受到佛道之学冲击的学术背景下,程颐和苏轼将对圣人之道的阐发与个人境界的提升作为治《易》的最终归宿,维护了儒家伦理秩序,促进了价值观念的回归,同时对宋代易学以及儒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苏轼易学在学说体系上并未能及程颐细致宏阔,但其“性无善恶”的思想影响较大,在对《周易》诠释和儒学体系建构等方面亦作出积极贡献;程颐建构了以“理”为核心的学术体系,对宋明学术界乃至后世之影响都更为深远。
二人虽处相同时代,但学术思想却存在较大的不同。通过对洛蜀党争的分析,从中能瞥见二人学术分歧的一隅。在学术思想不同的情况下,二人易学思想方面也就存在诸多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源于二人不同的思想渊源。程、苏二人易学皆承袭王弼易学思想的大部分内容,同属义理易学一派。但程颐受胡瑗等儒学大家影响较深,本质上是不折不扣的儒家思想,解《易》亦主阐释儒理;苏轼易学有其家学渊源,以儒为本,同时又熔儒、释、道三家思想于一炉,在解《易》中更加倾向于吸收庄子思想,以庄子为解《易》之蓝本。在此基础之上,二人精深研《易》,历经数载,分别作出《伊川易传》与《东坡易传》,这两本著作是二人一生思索之结晶。
二人易学思想上的不同,从易学观上看,首先在对《周易》性质的认识上,程颐、苏轼二人都将《周易》一书看作是阐发圣人之道的经典。程颐认为《易》是顺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的,直接反对以《周易》进行卜筮。苏轼则认为《易》是尽人情之变的,虽初为卜筮之书,但反对以此书求神于卜筮。基于对《周易》性质的认识而二人产生了对象数义理的不同看法,程颐极为重视义理,解《易》之象数只作义理阐发的工具,对《河图》《洛书》持否定态度;苏轼也注重义理阐发,但他对象数之研究多于程颐,在解《易》过程中的应用也更多,且肯定《河图》《洛书》的存在。
从解《易》原则与方法上看,二人都注重对《周易》文义的疏解,解《易》体例都是以王弼解《易》方法为基础作了一定的扬弃。程颐解《易》在“取义说”的基础上注重“时”,采取“随时取义”的原则与方法;苏轼解《易》注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提出“卦合爻别”的原则与方法。
程颐、苏轼二人由对《周易》的注解,逐渐构建起各自的学说体系。在程颐的学说体系之中,“理”是本体,作为最高范畴而存在,“易”是体认“理”的呈现;而苏轼把“道”作为其体系的最高范畴,“易”则是体认“道”的途径。与天道论相应,程颐认为“理”至善无恶,由于“性即理”,性也为善,而情为恶;苏轼则认为人性善恶并非性之本身,性情皆是无善恶的。二人进而提出不同的理想境界与修养方法:“诚”“敬”与“无心”,以求通过各自的修养方法达于圣人之境。
总体来看,在北宋儒学受到佛道之学冲击的学术背景下,程颐和苏轼将对圣人之道的阐发与个人境界的提升作为治《易》的最终归宿,维护了儒家伦理秩序,促进了价值观念的回归,同时对宋代易学以及儒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苏轼易学在学说体系上并未能及程颐细致宏阔,但其“性无善恶”的思想影响较大,在对《周易》诠释和儒学体系建构等方面亦作出积极贡献;程颐建构了以“理”为核心的学术体系,对宋明学术界乃至后世之影响都更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