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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规划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重要。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指引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城乡总体规划则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城乡规模和发展方向,对城乡空间进行合理布局和扩张;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根据当地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及要求,对各类用地进行自上而下的指标控制,实现对耕地的保护。三个规划由于编制部门和管理部门的不同,导致其在实施过程中各自为政,存在着诸多不协调之处。因此,为了更好的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规合一”成为我国城乡建设发展不容滞缓的一个问题。本文以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作为出发点,首先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内容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三者在规划的空间载体、规划背景和分析方法等方面的共性以及在规划目标、期限、导向、侧重点和工作思路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实现“三规合一”的理论基础,为实现“三规合一”提供理论支持。其次,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三者在规划的管理体制、制度体系、编制技术方法、信息化水平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不协调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以期为其他地区实现“三规合一”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文最后以仙桃市作为案例地区,通过对仙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背景及规划目标分别加以介绍,从宏观层次和技术层面两个方向对仙桃市实现“三规合一”的矛盾进行分析。其中,宏观层面的矛盾和我国其他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没有很大差别,主要表现在规划管理体制不完善和规划制度体系不健全等方面;而技术层面的矛盾则表现为规划编制期限不一致、规划所用基础数据不统一、规划用地范围不一致和用地分类标准不一致四个方面,进而在对仙桃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统一规划编制期限和数据、加强行政部门之间统筹管理、统一用地分类标准,合理确定用地指标及借助3S技术,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等具体建议措施,实现仙桃市“三规合一”,以期更好的指导仙桃经济社会发展,亦为其他地区实现“三规合一”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