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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在我国公务员的连续加薪引起社会各界对于“高薪养廉”问题的争论,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两方面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高薪不足以养廉”,腐败者贪得无厌,薪金水平与腐败的额外收益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另一种意见认为利用高薪可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减少公务员腐败的机会成本。尽管在我国社会各界早已围绕高薪养廉的可行性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这些争论大多只是从表面进行,很少涉及到问题的本质,缺乏从经济学理论层面进行深入分析。 基于此,本文以公共选择学派“新经济人”理论假设出发,运用经济学成本——收益理论、博弈论、委托代理理论等方法论来对高薪养廉这一制度进行深层次分析,并在对高薪养廉制度古今中外实施的历史和现状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在我国财力尚不足以实施高薪的情况下,应该另辟视点,从薪酬制度创新的角度解决问题,并进而提出引进宽带薪酬理念,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等观点,这对于我们所努力寻求的反腐倡廉目的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