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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突飞猛进,伴随而来的是大量农业转移人口离开农村涌入城市。然而,受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的根本影响,尽管他们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但却并未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仅仅实现了地域和职业的转变,并未实现身份和地位的转变,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保障其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关乎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详细梳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出发,首先界定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概念并阐述了其理论基础;其次构建了包含基础设施、基本教育、公共文化等6个领域18项指标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山东省各地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行评价;之后构建了由公共成本和私人成本构成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模型,采用分类加总法对山东省各地市的人均市民化成本进行测算;最后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相关建议。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山东省各地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沿海地区和胶济线沿线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内陆地区和胶济线两翼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在加入对财力因素的考量后得到相似的结果。山东省各地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相差悬殊,人均公共成本集中分布于10万元上下,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成本占比最大,市民化公共成本较高地区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地区有一定重合;私人成本集中分布于12万元上下,其中个人住房成本占比最大。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针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了四项建议:一是明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二是构建完善的转移支付体系,三是丰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筹资渠道;四是加强相关保障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