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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正处在一个“网络融合”的时代——随着数字技术、软件技术、TCP/ IP协议、宽带接入技术等信息通信技术(ICT)的发展,原本各自独立的、专用的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等正在走向融合。但是,人们对“网络融合”环境下的电信业产业组织还没有足够的认识:主流的电信产业组织分析往往把研究对象限定于传统的电信产业领域,即在一个明确界定的地理区域内,对一个明确标识的运营商所提供的明确定义的业务集合进行产业的竞争与规制分析。因此,本文将考察“网络融合”背景下电信业的产业组织问题。文章主要关注三个相互联系的电信业产业组织问题:(1)在“网络融合”的背景下,网络运营商之间的博弈将如何推动市场结构的演化;(2)在“网络融合”的环境中,网络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博弈将如何推动网络运营商业模式的转变;(3)在“网络融合”的趋势中,电信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将如何推动政府对公共政策的调整。论文的第二章首先对电信业产业组织分析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与评介。这一综述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1)对电信业经济学特性的总结。我们从两个角度考察电信产业的经济特征,即既从供应方角度考察电信业的自然垄断性,又从需求方考察电信业的网络外部性特征;(2)对电信产业竞争理论的总结。我们主要考察了电信业竞争性结构重组的均衡分析,同时也考察几种间接的竞争理论,例如特许权竞争、替补者竞争和标尺竞争等;(3)对电信产业规制改革的总结。我们考察了从传统规制到激励性规制的理论发展,然后集中介绍了规制理论在电信产业中的具体应用;(4)对电信业“网络融合”问题现有研究成果的评述。我们考察了近年来在“网络融合”的本质、产业组织专题和公共政策方面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了简单评述。论文的第三章主要讨论“网络融合”背景下电信网络运营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对市场结构的动态影响。在“网络融合”的影响下,电信业市场结构出现了从纵向结构转向横向结构的趋势。从“市场关闭”(Market Foreclosure)出发的分析表明,在纵向结构中,一方面,“瓶颈”领域的运营商实施市场关闭的动机会随着竞争性领域企业数量的增加而增强;另一方面,提供绕道的企业效率越低,“瓶颈”运营商实施市场关闭的动机就越强,市场关闭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也就越大。而在横向市场结构中,在位者实施横向市场关闭的行为并不一定能阻止创新者的进入;为了分享创新带来的收益,在位的“瓶颈”运营商是否实施横向市场关闭存在不确定性;当在位者与进入者进行技术创新竞争时,横向市场关闭刺激在位者增加技术创新的投资,对进入者和消费者而言却具有不确定的效果。论文的第四章讨论“网络融合”环境中电信网络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博弈对网络运营商业模式的影响,提出了电信业的“双边市场”问题。“网络融合”使得信息通信网络成为一个通用的平台,同时面对卖方用户和买方用户,因而形成了电信业的“双边市场”。按照商业模式设计的要求,该章分别讨论了“网络融合”环境中电信企业客户选择、价值获取和战略控制的经济学原理。从第五章开始,论文讨论“网络融合”趋势中电信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在这组博弈关系中,我们把政府和企业分别看作委托人和代理人。在“网络融合”的趋势下,传统产业的交叉地带将形成新的业务、新的市场,在现有的规制体系下,这些新业务、新市场会受到多个规制机构的多重规制,存在激励的冲突,因此我们采用“共同代理人”模型讨论了规制机构的融合问题;其次,由于“网络融合”对电信业的影响充满不确定性,从而导致规制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反垄断的“竞争政策”日益重要,但并不能替代规制政策,对此我们利用契约理论做了经济学的解释;此外,“网络融合”还将涉及到其他一些具体的公共管理政策的改变,我们选择了普遍服务、标准化和内容服务等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最后,论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对中国电信业的“网络融合”问题进行了讨论。首先介绍中国电信业“网络融合”的发展现状。鉴于电信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已经相对成熟,我们将重点分析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状况;其次,介绍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的演化过程,并就其如何适应“网络融合”的趋势进行分析;第三,介绍中国电信业规制制度的改革过程,并就政府的产业监管如何适应“网络融合”的趋势进行分析;第四,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电信业“网络融合”的前景作进一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