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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涂为海岸带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辽宁省横跨黄、渤二海,拥有丰富的海涂资源。本文借鉴国内外有关海岸带资源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以辽宁沿海15个县、区为评估单元,以其海水养殖用涂(用于海水养殖的海涂)为评估对象,建立海水养殖用涂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指标体系,对辽宁海岸带海水养殖用涂资源进行分等定级,并对其价格及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1)辽宁海岸带海水养殖用涂资源集中分布在辽东湾东南部以及北部的大连市区、瓦房店市、凌海市、盘山县和大洼县等地,黄海北部的长海县、庄河市和东港市等地。其中瓦房店市海水养殖用涂资源面积最大,为40086.28hm~2,占辽宁海岸带海水养殖用涂资源总面积的22.40%,其次为大连市区、庄河市、凌海市和长海县,其面积百分比分别为14.88%、12.99%、11.43%和8.25%。葫芦岛市区、盖州市、绥中县和锦州市区的海水养殖用涂资源面积较小,其面积百分比均不足1%。(2)综合辽宁海岸带海水养殖用涂资源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差异状况,将辽宁海岸带海水养殖用涂资源分等定级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3个等级。其中瓦房店市、长海县、大连市区、庄河市和东港市的海水养殖用涂资源属于Ⅰ级,其面积为118636.50hm~2,占辽宁海岸带海水养殖用涂资源总面积的66.28%,其海水养殖用涂资源价格分别为163.96万元/hm~2、154.06万元/hm~2、151.36万元/hm~2、144.11万元/hm~2和137.40万元/hm~2;凌海市、葫芦岛市区、兴城市、锦州市区、普兰店市和盖州市的海水养殖用涂资源属于Ⅱ级,其面积为38941.76hm~2,面积比例为21.76%,其海水养殖用涂资源价格分别为28.37万元/hm~2、28.09万元/hm~2、25.16万元/hm~2、24.82万元/hm~2、24.33万元/hm~2和23.66万元/hm~2;营口市区、绥中县、盘山县和大洼县的海水养殖用涂资源属于Ⅲ级,其面积为21414.21hm~2,面积比例为11.96%,其海水养殖用涂资源价格分别为7.55万元/hm~2、7.52万元/hm~2、7.37万元/hm~2和6.79万元/hm~2。Ⅰ级、Ⅱ级、Ⅲ级海水养殖用涂资源基准价格分别为150.18万元/hm~2、25.74万元/hm~2、7.31万元/hm~2。(3)辽宁海岸带Ⅰ级海水养殖用涂资源价值为1813.96亿元,占辽宁海岸带海水养殖用涂资源总价值的93.84%;Ⅱ级海水养殖用涂资源价值为103.86亿元,占总价值的5.37%;Ⅲ级海水养殖用涂资源价值为15.14亿元,仅占总价值的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