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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既能提供物质基础,保证国家机器正常有效运转,又能配合实施经济调控和收入调节,稳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1994年现行税制实施以来,中央政府税收收人和地方政府税收收人都实现了巨额增长,这不仅使税收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也极大的推进了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与此同时,随着税收收入的增长,也引发了大量欠税现象的出现,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一般认为欠税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法定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欠税属于税收流失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我国每年因为欠税而造成的税收流失其金额是惊人的,涉及到的纳税单位和个人数量也十分庞大。欠税的原因是多方面,一般来说,经济运行形势的变化、企业经营环境的恶化、纳税主体的纳税意识、税收制度的改变、税务工作的欠缺,以及政府部门的干预和银行金融业的工作疏漏等都会导致和助推欠税现象的发生与发展。欠税现象的长期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影响了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对于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与稳定,维护优质纳税企业的正当利益,维护国家和地方正常的经济运行都起到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文以反欠税制度为主体,从现实运行上考察欠税现象及其存在原因,然后揭示了欠税的巨大危害,以说明反欠税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现行反欠税制度及其司法运行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基于此种考虑,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分为三章:第一章:反欠税制度的基础理论。首先考察了我国欠税问题的情况,并从企业、税务部门、行业监管、地方政府四个方面分析了欠税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又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对企业欠税的行为作出了“理性解读”。在这之后,从多方面揭示出欠税的巨大危害以此提供了反欠税制度的正当性。第二章:我国目前欠税制度及其运行探析。首先,全面的梳理了反欠税法律法规,然后,对涉税案件司法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即公安不作为、审判人员缺乏专业税收知识、刑罚自由裁量权过大、审判权运行存在偏差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我国反欠税法律制度的政策建议。从三面层面来构思反欠税制度的完善。首先,在法律规则层面上,需要确定依法反欠的基础原则,同时需要完善刑事立法和税收优先权制度;司法层面上,需要建立专门的税务警察队伍、税务检察院制度、税务法院制度;行动规则层面上,主管行政机关需要完善欠税公告发布措施、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完善税收滞纳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