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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考验也日趋严峻。公安机关作为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行政执法力量,承担着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等重要职责。在新世纪新阶段,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征程中,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政府职能正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其职能也必然发生相应的转变,这种变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构建服务性公安行政服务模式的目的和意义入手,通过对西方国家警察行政服务职能的分析,尤其是实行海洋型警察制度国家的典型代表美国及欧洲警察制度改革较为成功的英国对我们的启示,进而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分析了我国公安机关在改革和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国内外关于公安行政服务职能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做法,提出了一系列强化我国公安行政服务职能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