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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作为现代刑事诉讼的基石,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刑事诉讼原则,也是在国际范围内得到确立和保护的人权,已经被写入了联合国人权和刑事司法文件以及世界许多国家的宪法性法律。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标志着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民主化,科学化的价值取向,更彰显着一个国家的民主、法治、文明的程度。我国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尽管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合法内核,但是在规定无罪推定制度上,同国外相比较有所保留,尚有差距,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未得到真正贯彻。因此研究和探讨无罪推定原则仍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在解读无罪推定原则基本范畴,分析其实现机制的基础上,对我国无罪推定原则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深刻地反思,并据此提出了当前我们完善无罪推定原则及其实现机制的立法建议。我们期待着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最终确立起完善的合乎法律规律和逻辑的无罪推定原则,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推进刑事司法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进而有力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促进全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