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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在67年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集经济生产、地区行政、社会治理等相关组织和功能于一体的特殊体制,成了“党政企社”合一的组织。本研究将黑龙江农垦放到单位制研究的脉络之中,通过将作为“制度化组织”的农垦与典型单位制进行对比分析,展现在传统“二元社会”结构下,作为一种“特殊单位制”的黑龙江农垦在具体时空和制度环境中的变迁机制及其特征。 本文从新制度主义的三大流派——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中提取出历史机制、效率机制、合法性机制,运用这三种理论逻辑分析农垦制度变迁的历史,通过不同机制间的张力来解释农垦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行为特征,并反思农垦在当下的变迁困境。本研究期望在充分展示黑龙江农垦变迁的内在动力机制及发展困境的基础上,为黑龙江农垦未来的发展提供某种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