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下,破产将成为世界各国经济运行中的必然现象。综观各主要发达国家破产制度的概况,可以发现其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无不包含个人破产制度。而我国目前有关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却仍是空白,现存的只允许企业法人破产的制度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因此,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制定统一的破产法典,已势在必行。本文以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为研究中心,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对各国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借鉴,同时以正在起草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草案)为研究的切入点,就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进行了探讨。以期对个人破产制度立法有所裨益。全文约三万三千字,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破产制度概述。第一节首先对破产和破产制度的法律涵义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突出强调了破产法的功能,而且这一功能不因破产人是自然人或是法人而有所不同,为后文研究个人破产做了铺垫。第二节对个人破产的法律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历史演进做了简单回顾,目的是为构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提供国际借鉴。第二章为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理由。主要是运用实证分析法,从法理、经济和社会文化等角度分别分析了在我国实行个人破产制度必要性、障碍因素和可<WP=4>行性。在论证过程中注意说理的充分,逻辑的衔接和科学的求证,从而使后文的制度设计有了坚实的理论与现实根基。第三章为本文之核心――个人破产具体制度的构建。第一部分为程序性制度,分别对个人破产原因、破产申请条件、破产和解、简易破产程序提出了设想;第二部分为实体性制度,分别涉及自由财产制度、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破产免责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和撤销权制度,第三节为个人破产犯罪。要指出的是,出于结构体系安排之需要,本章的程序性制度和实体性制度只针对个人破产与企业法人破产的不同之处着重论述,而对两者统一适用的规则没有旁及。第四章为个人破产相关配套制度的构建。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为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以求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有效实施培育起适宜的制度土壤。